坚持稳中求进 促进共同富裕
时间:2022-08-02 16: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新发展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需要不断研究探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深刻把握“两个大局”,不断深化对治国理政的规律性认识,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稳中求进从经济领域的工作总基调上升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成为指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鲜活运用和创新发展,也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方法论。
稳中求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坚持稳中求进,既要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也要保持强大战略定力,既要有忧患意识,也要有历史耐力,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向既定目标迈进。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历史的方法分析问题,善于从历史和现状中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利用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妥善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仅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更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过程,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辩证思维,遵循客观规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握好“稳”和“进”的平衡,处理好稳增长与促改革、调结构的关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办事,脚踏实地、积极作为,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就。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一个社会的分配总是同这个社会的物质生存条件相联系,分配方式取决于一定时期可供分配的产品数量,而共产主义社会将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在一百多年奋斗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针对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围绕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始终如一的初心使命,就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目标,按阶段、分步骤提出战略安排,作出具体部署,扎实稳步向前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积小胜为大胜中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共同富裕既体现社会总体的富裕水平,也就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又体现全体人民对社会财富的享有方式。因此,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归根结底是要在大力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财富更为公平的享有,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满足,改革和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形成合理分配格局,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任务艰巨。而制约共同富裕的短板和瓶颈,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不够充分。同时,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同推进、“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有机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都需要持续加强。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无论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还是增加居民收入,都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推动共同富裕。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公布,旨在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范例。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既要有量力而行的理性、稳中求进的务实,不能因目标长远而消极懈怠、过程漫长而拔苗助长,又要有锚定目标、尽力而为、久久为功的耐力,打好攻坚战、持久战,不断向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共同富裕要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稳中求进。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也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只有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才能实现社会财富的丰裕,才能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应该看到,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经过一百多年奋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民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小康生活。但也应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相对贫困问题和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依然存在,坚持不懈抓好发展仍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此,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始终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着优势和巨大活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重要制度支撑。要立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同时,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促进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对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拿出务实举措,汇聚强大力量,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实现共同富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共同富裕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回顾我党奋斗历程,从认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先富带动后富,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到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要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一定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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