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不断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胜利
徐一平
时间:2021-05-13 15: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部署要求、连续第4年上下联动持续助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行动,也是依法履行人大职责、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具体举措,目的是全面了解新修订的固废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固体废物是大气、水、土壤的重要污染来源,如果处理不当,轻则破坏生态环境,重则引发安全事故,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安全处置体系已基本形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但固体废物具有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和危害程度深等特点,对照固废法最新规定要求,防治固废污染、建设生态文明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还有很多短板要补上。比如,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处理体系还有待完善,部分类别固废收集处理设施和能力还存在短板,资源利用水平还有待提高等问题,必须进一步高度重视、着力解决、形成长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领导指挥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形势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我们在“十四五”及今后更长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标杆城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当前,我市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已全面展开。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市委书记黄钦在年初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上指出,进入新阶段,需要我们用新发展理念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用现代化标准重新谋划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治理的新特点新要求,顺应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的重大转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共同发力,在新起点上不断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胜利。
固废污染防治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无锡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开发强度大,产生的固体废物增量和存量也大。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我市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贯彻执行固废法最新规定,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更大力量。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排查、细化分类,拿出细化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做到精准施策、有效处置、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抓好推进,让执法检查“落地有声”,确保固废法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治威力
2020年是全民向固体废物污染“宣战”的一年,从生活垃圾分类到最严“限塑令”,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改变,这背后的推动力来自于去年全面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废法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自1995年制定实施以来,历经5次修改;特别是2020年的全面修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党中央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法律规定,针对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制品处置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法律责任追究,从原来6章91条增加到9章126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把这些法律规定执行到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的很多问题将得到解决。
紧扣法律开展检查,充分发挥法治权威,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一个突出特点和重要原则。这次检查前期编印的学习资料对固废法进行详细解读,汇报座谈都对照法律规定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检查抽查更是聚焦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法律实施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知识问卷测试分别设置了政府及部门问卷和企业问卷,有针对性地推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这些环节都是围绕“法治”来设计开展的。总之,就是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真正把情况搞清楚,把法律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们看到,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是强的,但也还存在着部分地区与部门单位对新固废法有关要求了解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对照法律新要求抓工作推进的力度还有待加强,有关问题抓督促抓整改还不够到位。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学透弄懂法律条文背后蕴藏的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用好法律武器,更多依法靠法用法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尤其要注重用法律武器破解难点堵点问题,着力突破瓶颈制约,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切实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好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严格落实治污责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固废法贯彻实施的主体,法律实施效果好不好,关键在于政府责任是不是真正落实。新固废法涉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责任的有75条,占到法律条文总数的60%,这些内容很好地强化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领导、规划、组织、协调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比如,在标准和名录方面,第58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第71条对地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作了规定,第47条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名录;在法律责任部分,第8章用23个条款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罚则,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和拘留的处罚措施,极大增强了法律威慑。在这次执法检查中,我们要严格对照法律规定,重点剖析有哪些制度没有落实、哪些责任没有尽到、哪些义务没有履行。从检查情况看,有些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的规范化、全程可追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任务依然很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充分认识和全面担负起法律规定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工作责任、法律责任,进一步落细落实目标任务,严格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理,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一要落实制度措施。按照固废法明确的制度规定,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要求,依法建立实施固废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严格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医疗废物处置利用、洋垃圾“零进口”等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标准和名录,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严惩重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使法律的威力充分发挥出来。二要压紧压实责任。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根据自身职能定位,主动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职责,探索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强化各方协同配合,做到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要倡导环保风尚。要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化”原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倡导形成更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进一步依法履职尽责,贡献更多人大力量
当前,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目标一步一步变为现实,这里面有法治的威力,也有人大的担当。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聚焦污染防治这一主题,积极履职、系统推进,尤其是根据全国人大、省人大部署要求,持续联动开展大气、水、土壤执法检查,突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接下来,市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发挥职能优势,持续精准发力,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一要推进生态领域立法。结合无锡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创制性立法,及时为解决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制度支撑;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也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积极提出高质量的立法建议,为完善我市生态保护法规体系提供有力依据。二要增强人大监督刚性。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方法,打好“组合拳”,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形成监督压力;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时,要把大气、水、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等情况作为重点关注内容,督促同级政府依法履职尽责。三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结合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等,让更多代表参与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来,深入调研、倾听民声、汇集民智,反映群众意见,提出真知灼见;要认真督办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建议,一着不让推动代表和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成效,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标杆城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摘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一平在新吴区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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