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推行3550改革新开企业3个工作日办结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全面推行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改革目标。
《意见》明确,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设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此过程中,探索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近似名称承诺制改革试点,探索将企业名称预核与企业的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推广在线刻制公章。公安部门要加快推广在线刻制公章新模式,全面做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实行在线申领发票和银行电子开户。人民银行不再审核企业开立基本账户所需的纸质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年内将“政银合作”银行免费代办网店增加到2000家。
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增设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服务网点,积极稳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优化流程,实体经济企业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提速办理,力争1-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1-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必须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对实体经济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对于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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