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三定”是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简称,它既包含调研、协调、沟通、审核、批准等行政过程(俗称“三定”工作),也包含这一行政过程的终端产品——“三定”规定(即某一部门职责、内设机构、编制职数配备状况等的规范性文件)。
“三定”规定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该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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